房屋征收与拆迁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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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6:50

1、土地征收:《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给予补偿的活动。
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
2、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实施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运用国家强制力,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对原房屋权利人(包括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出租人、承租人、转租人等)给予补偿、安置的活动。
房屋拆迁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扩展资料:
土地管理法是指对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活动予以规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987年1月1日实施。此后,该法又经过了三次修改。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6:5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1、主体不同:

房屋征收属于*行为,房屋年限到了之后,将原来的地方收回去,做其他用途。房屋拆迁是在年限没到或者已到达的情况下,*需要收回进行开发。

2、目的不同:

房屋征收是为了公共的利益,而房屋拆迁为是为了市场利益。

3、权利不同:

征收的时候需要听取且大家都有参与权,而拆迁是强制性的,*会发放一些拆迁许可证。

房屋拆迁的注意事项

1、坚持依法拆迁。房屋拆迁涉及的农民人数和补偿资金都比较多,在安置时也存在着地基位置、房屋层次、座向及面积等问题,每个环节都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民敏感的。如果在拆迁户的房屋面积、补偿金额等问题上稍有差错,农民就会指责谩骂,拒绝拆迁,甚至还会集体上访。因此,坚持依法拆迁是农村房屋拆迁工作的正确选择。

2、做到合理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补偿价格上,由于每个拆迁项目都有其特殊性,选用拆迁*的同时往往会带来二个具体问题。一是补偿的价格标准远远低于实际交易价格或群众的心理承受力;二是补偿的标准大大高于群众的心理要求。

3、注意把握工作主动性。拆迁房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经常会发生矛盾,因此,作为拆迁人应始终把握拆迁环节中的主动权。一是在付款方式上,对规定的补偿费,做到签订协议后先付一部分,待房屋搬迁并经拆迁人验收合格后再全部结清。

4、要加强拆迁*的宣传、培训。要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的操作业务培训。拆迁前必须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了解情况,掌握*的操作技能。要向拆迁户广泛宣传有关拆迁*,特别是要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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