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友梅与老舍的京味儿比较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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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6:03

通过比较,主要有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两点。
一、两位作家的相同之处:
1、内容都是以北京为写作背景。
2、情节上故事性强,情节诱人。
3、语言是通俗易懂,明白晓畅。
二、两位作家的不同之处:
1、内容范围上,老舍写了旧社会的北京和初的北京,如《骆驼祥子》、《茶馆》、《龙须沟》。邓友梅的京味小说主要是写旧社会的人物特别是从旧社会生活过来的人物,如《那五》等。作者说他把旧中国生活真实地再现出来,为的是“让青年了解,旧中国已经腐 朽到一切都溃烂了,如果没有*党领导这场*,我们的民族已经到了没有希望的境地。
2、人物选择上,老舍善于写典型人物,以滴水见大海;邓友梅则另辟蹊径,拂去了各色人们蒙着的文明面纱,把形形色色的人物推上了他所绘制的历史舞台。
3、艺术特点上,老舍善于用白描的手法勾勒人物,使人物形象特点鲜明。邓友梅则注意描写北京这座文明都城特有的习俗风貌,用多彩的画笔来描写具有民俗形态的生活细节和风土人情,构成了一个个具有浓郁的民俗风味的人物活动的场景。以风俗画描摹著称。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6:04

老舍的简介:
老舍(19~1966), 现代小说家、剧作家。原名舒庆春,字舍予。老舍是他最常用的笔名,另有□青、鸿来、□予、舍、非我等笔名。满族,正红旗人。
生平经历和创作道路 老舍,19年2月3日出生于北京一个贫民家庭。父亲是名守卫皇城的护军,1900年在抗击八国联军入侵的巷战中阵亡。从此,全家依靠母亲给人缝洗衣服和充当杂役的微薄收入为生。老舍在大杂院里度过艰难的幼年和少年时代。大杂院的日常生活,使他从小就熟悉车夫、手工业工人、小商贩、下等艺人、娼妓等挣扎在社会底层的城市贫民,深知他们的喜怒哀乐。大杂院的艺术熏陶,使他从小就喜爱流传于市井巷里的传统艺术(如曲艺、戏剧),为它们的魅力所吸引。他从这样的环境中,接受了与现代中国大多数作家不同的生活教育和艺术启蒙。这些,都对他有极大的影响并在他的创作中留下鲜明的印记。
1906年,在别人的资助下,老舍进私塾读书;三年后,转入新式学堂。1912年,小学毕业后,他在普通中学读了半年;翌年,考入学杂膳宿费用都由国家供给的北京师范学校。1918年,老舍以优异成绩毕业后,任北京公立第十七高等小学校兼国民学校校长。1920年 9月,提升为郊外北区劝学员,还陆续兼任私立小学教师、国语补习会经理等职。
老舍就任小学校长的第二年,爆发了五四运动。他自称只是"看见了五四运动,而没在这个运动里面,……对于这个大运动是个旁观者"(《我怎样写〈赵子曰〉》)。这确实使他在一段时期里,对于青年学生及其活动,有些隔膜和误解。但"五四"时期兴起的新的时代潮流,包括文学*在内,仍然冲击着他的心灵。本来,军阀*基层机构的*,混迹其间的卫道者们的虚伪,在这个刚刚来自社会底层的年轻人的眼中,无处不是破绽和丑态,难以与他们安然相处。当"五四"民主科学、个性的呼声,把他从"兢兢业业地办小学,恭恭顺顺地侍奉老母,规规矩矩地结婚生子,如是而已"的人生信条中惊醒(《"五四"给了我什么》),他作出了新的抉择。1922年9月,老舍辞去所有职务,到以开明新派著称的天津南开学校中学部任国文教员,在那里写下了第一篇新文学习作《小铃儿》。在这以前,还坚决退掉母亲包办的婚约。次年回到北京,任顾孟余主持的北京教育会的文书,同时在第一中学兼课,业余时间到燕京大学旁听英文。一度还信仰过*教。虽然道路不无曲折,但"五四"推动他进一步挣脱了封建的、世俗的羁绊,去寻求一种比他已经得到的更有意义的生活。
1924年,老舍去英国,任伦敦大学东方学院的汉语讲师。为了提高英文水平,阅读了大量英文作品。生活和书本都向他打开一个比原先见到的更为宽广多彩的世界。阅读作品进一步激发了他的文学兴趣。客居异国的寂寞和日益浓烈的乡思,又需要寄托和发泄。几种因素交织在一起,促使他把见到过的人和事用文艺的形式写下来。1926年写成的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取材于当年在教育界任职时的见闻。接着又写下了长篇《赵子曰》(1926)和《二马》(1929)。三部作品陆续在文学研究会的刊物《小说月报》上连载,立刻以文笔轻松酣畅,富有北京的地方色彩,善于刻画市民生活和心理,引起读者的注意。他的创作从一开始就显现出现实主义的特点,并且从语言、笔调到内容、主题,都具有鲜明的艺术个性。1926年,老舍加入文学研究会。他终于在文学事业中找到了值得为之献身的工作和充实的生活。
老舍旅居英国 5年。1929年夏取道法、德、意等国回国。途中因为筹措旅费,在新加坡的一所华侨中学任教半年。在英国时,他为国内的北伐战争的进军感到兴奋。到了新加坡,从青年学生的*热情中感受到了民族运动的*。他因此中断了一部描写男女青年爱情的小说的写作,另写了反映被压迫民族觉醒的中篇童话《小坡的生日》)(1930)。
1930年 3月,老舍回到祖国。同年 7月,到济南齐鲁大学任教。翌年夏,与后来成为国画家的胡□青结婚。1934年,改任青岛山东大学教授。他在这两所大学,先后开设过《文学概论》、《欧洲文艺思潮》、《外国文学史》以及写作方面的课程。课余继续长篇小说的创作。《猫城记》(1932)以寓言的形式揭露旧中国的*,针砭保守愚昧的民族习性和畏惧洋人的奴才心理。同时流露出对于国事的悲观和对于*的误解,是一部瑕瑜互见、颇多争议的作品。《离婚》(1933)描写一群公务员的庸碌生活,对此作了嘲弄和揶揄,充分表现出他作为北京市民社会的表现者和批判者、作为幽默作家的特点,是一部很能代表老舍风格的作品。《牛天赐传》(1934)和中篇《月牙儿》(1935)、《我这一辈子》(1937),都从街头巷尾摄下市井细民的生活场景。前者是对于世俗生活和市民心理的嘲讽,充满笑料;后两者是对于人间不平的抨击,饱含着愤懑和哀悼,作品的笔调也随之变得沉重。

老舍作品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京味”。“京味”作为一种风格现象,包括作家对北京特有风韵、特具的人文景观的展示及展示中所注入的文化趣味。因此“京味”首先表现为取材的特色。另外,体现在作家描写北京市民庸常人生时对北京文化心理结构的揭示。老舍用“官样”一语来概括北京文化特征,包括讲究体面、排场、气派,追求精巧的“生活艺术”,讲究礼仪,固守养老扶幼的老“规矩”;性格懒散,苟安,谦和,温厚与懦弱等等。这类北京文化的“精魂”渗透在老舍作品的人物刻画、习俗的描绘、气氛的渲染之中。

老舍对北京文化的情感是复杂的。这里既充满了对“北京文化”所蕴含的特有的高雅、舒展、含蓄、精致的美的不由自主地欣赏、陶醉,以致因这种美的丧失、毁灭油然而生的感伤、悲哀,以及若有所失的怅惘,同时也时时为“文化过熟”导致的柔弱、无用而惋叹不已。

老舍以其鲜明的创作个性和特殊的幽默艺术独树一帜。老舍小说的幽默艺术与鲁迅、张天翼、钱钟书和林语堂等现代文学名家的幽默艺术互有异同.喜感因素和悲感因素相交织,构成了老舍小说幽默艺术的独特景观。含蕴丰富,独具一格的幽默感。老舍的幽默,是温暖的北平的幽默,简朴、利落、善良、生气勃勃。老舍小说的幽默风格是逐渐成熟的,早期是“为幽默而幽默”,《二马》显示出他的幽默风格趋于形成,《离婚》则标志着他幽默风格的成熟。老舍笔下的幽默以悲喜剧交融的形式,讽刺与抒情的渗透,获得了“笑中有所思”的艺术魅力。老舍是现代文学史上最有成就的幽默小说家。

论“京味小说派”与老舍

作者:许自强

来源:《北京老舍文艺基金会年鉴》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2000年5月

一、 何谓“京味”? “京味”就是北京味。它应当包括北京的环境和人文两方面,即北京的风土习俗和北京人的精神气质。具体说大致由三种因素所构成:

—曰乡土味。这主要是指北京区别于其他地方的地域特色,如北京的小胡同、四合院、大杂院、古城墙,天桥的杂耍,白塔寺的庙会,厂甸的春节,乃至小酒铺闲聊,马路边唱戏,无不浸透着一种独特的乡土气息。

二曰传统味,或者可以称做“古味”、“文化味”。这是指历史遗留下来的民族文化传统。中国是文明古国,守仪之邦,北京已有近千年的历史,为历代王朝的故都,是全国的*、文化中心。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在这里留下了最深的印记,从古老的礼仪风俗,到传统的伦理道德,都积淀于北京人的心灵之中,体现出北京人独有的那种精神气质,如人际交往中重礼节、讲规矩,比较宽容、谦和,也较豁达,善于自我解嘲,有某种幽默感,比较重视文化素养等。传统文化中的落后方面对北京人的思想束缚也较重,表现出一定的保守性、封闭性,接受新事物、新风气比较缓慢,封建的宗法观念伦理道德的残余较浓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旗风对北京人的心态习俗的影响不可低估,它使上述传统中的长处和短处得以强化表现愈加鲜明。这一切使北京笼罩着一股比较浓厚的古气,其中有古雅、古朴、古老,也有陈旧、迂腐种种味道。

三曰市井味。这是指下层市民身上体现出来的一种品格、气质。这种下层市民,大体属于小城市中的半无产阶级和一部分小资产阶级,例如小手工业者、小商贩、小职员以及主要以体力谋生的洋车夫、搬运工、街头艺人、匠人、佣人等,即旧社会所谓“引车卖浆之徒”。他们的生活环境比较简陋,谋生条件又较艰苦。他们一方面保持着劳动人民的一些素朴美德,如勤劳、善良、宽厚、克己;同时又受到统治阶级思想的侵染和传统规范的影响,下层市民的许多弱质、缺陷,如自私、狭窄、虚荣、平庸等所谓“小市民”习气也在他们身上体现得最为鲜明。今天,我们所谓“老北京”,多半属于这一阶层。

以上三股味是互相渗透,融会一气的。这三种味共同熔铸成北京人传统的心理习俗、精神气质。当然,就具体环境和人而言,他们的侧重有所不同。比如,在北京中上层的官绅之家所谓“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的四合院里,传统味就更浓些。而且往往被官气、洋气、书生气等冲淡了原有的“乡土味”和“市井味”。在京郊农民身上,“传统味”、“市井味”就相对淡化,“乡土味”显得更浓。唯独在北京市内,钟鼓楼下,大杂院内的下层市民“市井味”最浓,而“乡土味”、“传统味”也以种种方式程度不同地表现出来。所以“京味”在这部分人身上体现得最为鲜明、突出。京味的表现不但因人而异,还要随着时代、社会的发展而有所变化。从历史上看,封建王朝统治时期的京味,同*以后就大为不同,前后的京味又不一样(这从老舍的《茶馆》可见一斑)。至于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新思潮、新风气的涌人,久京味变化更大,不可—概而论。

二、“京味小说”与老舍。我同刘颖南同志在《<京味小说八家)后记》里曾提出“京味小说”的三个标准:

(一)用北京话写北京人、北京事,这是最起码的题材合格线。
(二)写出浓郁、具体的北京的风土习俗、人情世态。
(三)写出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的积淀在北京人精神、气质、性格上所形成的内在特征。

其实,这三条里最主要的是第三条。甚至可以说主要就是第三条。只有第一条的作品,或许根本就没有什么京味,即便写出了北京的风土人情,仍然可能京味不浓(比如张恨水的《啼笑因缘》、林语堂的《京华烟云》)。必须具备了第三条,写出了北京人的神韵、气味,北京人的魂,这才够得上有“京味”。所以,我认为只有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如《四世同堂》、《骆驼祥子》、《柳家大院》等,才是京味小说的真正代表。

老舍先生对于“京味小说”有三大功劳:

第一,老舍是“京味小说”的奠基人,有开创之功。在他之前,中国虽有写京都生活、北京风情之作,但却没有显示多少京味特色,比较突出的倒是京派的“官气”。三十年代,沈从文等人曾提倡“京派小说”,但那与“京味”也完全不相干。老舍是第一个真正写出“京味”的作家,无论就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看都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

第二,老舍的京味小说有典范之格,在挖掘北京人的深层心态、传达北京人的神韵、气味上,迄今为止,尚无人能超越。人们不能不承认,老舍笔下的北京人才是地地道道的“北京人”,具有无可置疑的真实性。这固然得力于老舍对于北京的深刻了解,有深厚的生活根底,同时,也与他的取材对象有密切关系。老舍笔下的人物主要是生活在城区大杂院内的下层市民。在这些人物身上,“京味”所包含的“市井味”、“乡土味”,乃至“传统味”表现得最为集中、鲜明。

老舍刻画小人物成功的原因,还在于他那深切的情感倾向和客观的审美视角。老舍是用一种宽厚仁爱的胸怀和公允和善的眼光来看待北京发生的一切。他既痛恨小市民的庸俗自私,也赞扬下层市民身上体现的善良、豁达和淳朴。这使他笔下的人物往往闪烁出人性善恶的各种光彩,既有可怜、可卑、可悲,也有可敬、可爱、可贵,完整地、真实地反映灵魂的各个侧面。

在驾驭北京语言的技巧上,老舍所达到的那种炉火纯青的地步,是众所公认的。他写的北京话,既保持了民间口语的朴素、生动,又筛选掉那些粗陋的杂质,确实烧出了京韵的香气,精妙传神。这使他的京味作品从内容到形式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第三,老舍的“京味小说”有正宗之美。老舍作品的京味一不靠描写新异的民风民俗取胜;二不靠传奇性的情节故事引人;更不靠猎奇搜异的野趣去逗人。老舍笔下的北京是普普通通的平民大院或四合院。老舍笔下的人物大多是平凡常见的中下层市民。老舍所写的故事也往往是日常生活,家长里短。总之,他是完全以写普通人、普通事,写大众心理来显示出北京最普通存在的“京味”。不仅如此,老舍还以平民百姓的心态去描写北京人,他如同生活在人物中间,同他们同命运、共呼吸,不是高踞于这群小民头上,颐指气使,指手画脚,也不是以一副悲天悯人之态,赐舍廉价的同情。而是让人感到一种融洽无间的亲切感。当然,这决不是意味着降低作者思想高度。老舍对旧文化和旧市*识的批判是鲜明的,只是这种批判隐藏于平易近人的描述中,而幽默风趣的笔调,又使这种褒贬不那么锋芒毕露而已。

三、“京味小说派”已经基本形成。一个文学流派的形成,大致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一)有一二位杰出的、众所公认的著名作家为核心、为代表。
(二)有一批艺术特色相近的作家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代表作家的外围或后继。
(三)产生出一批题材、风格相近的、有影响的优秀作品。

倘若这三个条件可以成立的话,那么,我以为,“京味小说派”作为当代文学中的一个流派是基本形成了。理由很简单:

(一)“京味小说派”已有一位响当当的、卓越的代表作家——老舍。

(二)近十年来,在当代文坛上已涌现出一批擅长于描写“京味”的优秀作家。他们有的自觉地师从老舍,有意识地学习老舍(如苏叔阳),有的吸取了老舍的神韵,写出了一批京味十足的作品(如邓友梅、韩少华、陈建功),还有的因写出过一些题材相近,京味特色浓郁的作品,而扩大了“京味小说”的影响(如汪曾祺、刘绍棠)。尽管这些作家各有自己的风格、特色和艺术追求,对“京味小说”也许存有不同看法,但都同老舍创作中表现的“京味”,有密切联系。人们有权利把他们结集在一起,看成一个流派。因为从文学史看,除了那些有纲领、有目的的自觉结成的文学流派外,大多数流派是由读者和后人来归并的。

(三)以老舍为代表的“京味小说”作家们,已经写出了一批京味十足的优秀作品。除了有老舍的一批奠基作品外,这些年又产生了像邓友梅的《那五》、《寻访画儿韩》,韩少华的《红点颏儿》、《少总管前传》,陈建功的《找乐》、《辘轳把胡同9号》,苏叔阳的《傻二舅》等优秀作品。老作家汪曾祺的擅长固然在于描绘他家乡苏北一带的风情,但他在北京生活长达四十年之久,对北京生活的熟悉和把握不亚于自己的家乡,因而他写北京生活的作品,像《安乐居》、《云致秋行状》,无不具有浓郁的京味。热衷于“乡土文学”的刘绍棠,一向以写京东运河风情著称,京郊的“乡土味”本身就染有京城的“传统味”和“市井味”,所以刘绍棠笔下的乡土风情其实也是京味的一种扩张。如果再扩大一点说,浩然的某些作品如《弯弯绕的后代》也属此类。除此之外,显示京味特色的优秀小说还很多,像刘心武的《钟鼓楼》等,不一而足。

其实,“京味小说派”之所以能成为一个流派并非偶然。从历史、文化、语言诸方面考察,北京者具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具备了产生流派的肥沃土壤。

一是“京味”的独特性和影响力,如前所述,像北京这样具有鲜明的民族标记、丰富的文化传统和独特的地域风貌的城市,在全国乃至世界都是十分罕见的。所以,“京味”本身就有着独树一帜的光彩。再借助于它作为首都的权威性,影响所及岂止于中国,实可谓名扬中外。

二是“北京话”的权威性和魅力。现今推广全国的普通话,是以“北京话”作为基础的,二者大同小异,这使北京话本身就有了走向全国的便利。北京话虽有一些方言土语,但大多是普通话稍加变化,如儿化韵、双声词并不影响读者的理解。即便偶然在小说中使用几个生僻的俚词(如“敢情”、“找乐子”之类),往往正是体现京味色彩最浓之处,最富有乡土气息,作者必然会加以解释说明,并巧妙运用,一般只会增添语言的魅力,“烧”出京味的香气。所以,从总体来看,运用纯熟“北京话”写出的作品,在全国推广是没有多大障碍的。

三是北京有着一支强大的作家队伍。当然,北京的作家未必都写“京味”,但至少他们写京味要比其他地方作家容易得多。可以说:“京味小说派”的后备队伍是阵容强大的,这是“京味小说”的出现和繁荣的前提。

当然,所谓“流派,流动之派”也。它不可能凝固不变,更不可能永世长存,文学史上的任何流派都是一个形成、发展直至消亡的过程,有的寿命还较短。有人担心,随着时代的发展,“旧京味”将越来越淡泊以至消失,“京味小说”前途堪忧。其实,只要有北京存在,“京味”仍会存在,即便有一天“京味”完全融化于时代新潮中,那么,“京味小说”作为一种历史,仍将有它存在的价值。像邓友梅的《那五》之类,写的就是历史,并不有损于它的审美光彩。

还需说明,我们认为“京味小说派”基本形成,并不意味它已经十分稳定、成熟,因为流派的发展趋向是难以预测的。文学史上的许多流派除了少数几个代表人物外,大多数是不稳定的;有时甚至于主将都可能脱离(如闻一多之于“新月派”)。“京味小说派”也有两种可能:或许写京味小说的作家会持续不断,日趋增多,蔚为大观,使这一流派日益壮大;或许会逐渐冷落下来;但即从当前的情况,把它看作一个流派是完全够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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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与“京味小说”

老舍与“京味小说”
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北京人生活中掀起的“京味文化热”的背景下,“京味小说”以其朴拙大雅的风貌登上北京文坛,引起了京城内外、乃至海内外人土的关注和厚爱。

“京味小说”作为一个具有鲜明独特审美内涵与审美外观的文学品类,并非始于今日,那些“旧京小说”,如林语堂《京华烟云》不能说没有一点北京味,然而,真正具有审美价值的“京味小说”却是在老舍手中创立的。老舍说过:“我生在北平,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和卖酸梅汤、杏儿茶的声音,我都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是完整的、像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胆描画它。它是条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条活泼泼的鱼儿来。”老舍正是靠着这得天独厚的主客观条件,匠心独运地开创了“京味小说”这一文学品类,并不断地从其题材范围、人物形象、语言韵味、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文化意识与美学意蕴等多方面深入开掘,精心淘沥,使得这独具北京风味的艺术佳酿品味更正、更浓、更醇,从而日臻完美,获得了独具特有的美学风格和跨代传世、超越国界的艺术生命。老舍生前虽然没有把自己的作品自封为“京味小说(戏剧)”,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也没有将老舍的小说冠之以“京味”的头衔,然而,在人们的审美感受与审美判断中,“京味”与“老舍味”有着某种特殊的联系,甚或是可以画等号的。如果我们从研究“京味小说”的艺术特征出发去追溯它的起源便会发现,老舍的小说正是“京味小说”的滥觞。

京味小说家是老舍风格的继承人。他们写的“京味小说”,或成为京味小说家,应该说是有意为之,是一种自觉的美学追求使然,或者干脆说就是师承老舍的结果。这些作家中的许多人都谈到过,自己曾有意地、自觉地以老舍为师,追求老舍作品的艺术风韵,学习老舍作品的语言风范。北京文坛上这种以老舍为宗师、效老舍之遗风的文学现象,已充分引起了文学评论界的重视,从中可看出“京味小说”与老舍关系的一斑。

掀起新时期小说创作第一个热潮的,是一批深刻地控诉十年*给人民造成的灾难和心灵创伤的作品的涌现,这批小说被称为“伤痕文学”。“伤痕文学”的主体是短篇小说,包括刘心武的《班主任》、卢新华的《伤痕》、陈国凯的《我该怎么办》、王蒙的《最可宝贵的》等。以叶辛的《蹉跎岁月》、周克芹的《许茂和他的女儿们》为代表的、为数不多的长篇小说,也是“伤痕文学”中的成绩突出者。“伤痕文学”中还有一类作品,它们以讴歌*战士坚持斗争、不屈不挠的高风亮节为主题;从维熙的被人称为“大墙文学”,取材于监狱生活的系列作品,是这部分小说的代表。《大墙下的红玉兰》是从维熙的代表作。张洁的《森林里来的孩子》、张贤亮的《土牢情话》、叶蔚林的《在没有航标的河流上》等作品,是以赞美人民美好情操为主题的“伤痕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伤痕文学”亮出“伤痕”后,接下来自然就是对历史悲剧根源的探寻。茹志鹃的《剪辑错了的故事》首先反思了极“左”思想的危害。此外,高晓声的《李顺大造屋》、刘真的《黑旗》、张弦的《记忆》、鲁彦周的《天云山传奇》、王蒙的《蝴蝶》、古华的《芙蓉镇》等等,都是对历史事实的深入回顾思考,因此它们被称为“反思文学”。
1979年,正当“反思文学”方兴未艾之际,蒋子龙以他特有的敏锐感觉和出色才识把目光投向了一个崭新的领域。他的短篇小说《乔厂长上任记》以振聋发聩的思想和艺术力量,为新时期文学开拓了一片新的天地枣“改革文学”。很快,“改革文学”的大旗下便聚集了一批优秀的作家和作品。蒋子龙除《乔厂长上任记》之外,又陆续发表了《开拓者》、《赤橙黄绿青蓝紫》、《燕赵悲歌》等。此外,还有柯云路的《三千万》、《新星》、《夜与昼》,水运宪的《祸起萧墙》,张贤亮的《龙种》、《男人的风格》,张洁的《沉重的翅膀》,李国文的《花园街5号》,陈冲的《无反馈快速跟踪》,张契的《改革者》,贾平凹的《鸡窝洼人家》和《浮躁》等。这些作品从不同侧面展示了各条战线的人们不畏艰险、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
建国后成长起来的第一批青年作家,修复好“*”中折断的文学翅膀,在新时期再次振翅高飞。邓友梅在新时期伊始就创作了《我们的军长》和被誉为中篇“开路先锋”的《追赶队伍的女兵们》。80年代后,他的创作转向对市民生活的描写,创作了《寻访“画儿韩”》、《那五》、《烟壶》等充满地方色彩和民俗风情的作品,表现了他独特的美学追求。
汪曾祺以短篇小说《大淖记事》、《受戒》从逝去的年代里发掘蕴藏于各种人物身上的美好情愫,表达他对历史文化的见解。
刘绍棠对“乡土文学”的倡导与实践,为新时期小说创作做出了独特贡献,代表作有《蒲柳人家》、《渔火》、《蛾眉》、《瓜棚柳巷》、《鱼菱风景》、《小荷才露尖尖角》等。
陆文夫的“小巷文学”在让人们欣赏苏州小巷中人物的表演的同时,细细地体味人生的真谛。
冯骥才的“文化小说”《神鞭》、《三寸金莲》等,以通俗的形式表达了鲜活的当代意识。
何士光以清澈的忧郁细腻地刻画了普通知识分子的心理。代表作为《草青青》、《似水流年》。
改革开放后,东西方文化的碰撞,启发了许多人回过头去追寻自己的文化传统,80年代中,一度出现了一股寻根热,这就是所谓的“寻根文学”,代表人物有:贾平凹、韩少功、李杭育、郑万隆等。其中虽不泛象*的《老井》这样的优秀之作,但仍有许多内容杂芜、手法怪异,令人费解的作品。
军旅题材小说在新时期,题材相对而自身发展又始终持续不断并有所突破。80年代,徐怀中的《西线轶事》首先突破以往注意战争过程与场面的写法,通过主人公刘毛妹矛盾、忧怨、苦闷的内心世界,展示了历史伤痕与当代军人职责之间对立而统一的思想与情操。很快,新时期的“军旅文学”便拥集有:朱苏进的《射天狼》,朱春雨的《沙海的绿荫》、《亚细亚瀑布》,简嘉的《女饮事班长》,李斌奎的《天山深处的大兵》,刘兆林的《雪国热闹镇》,李存葆的《山中那十九座坟茔》,韩静霆的《凯旋在子夜》等大批优秀作品。新时期的“军旅文学”较之传统的军事文学有了长足的进步,这主要表现在:思想内涵丰富多样,人物形象与情感复杂深刻,叙事方法新颖独特。

新时期小说创作的另一支生力军,是在新时期步入文坛的青年作家,他们中间有铁凝、张抗抗、梁晓声、王安忆、孔捷生、史铁生、张承志等。王安忆以《雨,沙沙沙》为文坛所瞩目,它以抒情诗般的轻柔诉说着对理解和沟通的渴望;张抗抗的《夏》、《北极光》等对当代青年的追求、理想、个性进行了深入地触及;张承志的《黑骏马》、《北方的河》等充满了深厚的历史文化感与社会人生意蕴;史铁生的《我的遥远的清平湾》让读者感到逝去的岁月并非一片空白;梁晓生的《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讲述着英雄毁灭后庄严升腾的价值观;孔捷生的《南方的岸》以对城市空虚的极度厌倦表达对人生真正道路与真实价值的追寻……

由高行健、李陀等人提倡,经刘索拉、徐星等人实践的现代派文学发展很快,刘索拉的《你别无选择》、《蓝天绿海》,徐星的《无主题变奏》,刘西鸿的《你不可改变我》等,从各自角度展示了一代青年在旧价值观废弃后找不到新价值尺度的茫然与混乱状态;莫言的《透明的红萝卜》刻意追求与表现奇异、独特的艺术感觉;马原等人更多是在小说的叙事方式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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