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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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7:36
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因为医保卡丢失,是无法直接在医疗机构结算报销的,可以按以下办法办理:
一、暂不进行医疗费用结算,待医保卡补办到手后结算;
二、先行全额垫付,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说明情况,持住院*、出院证明、费用清单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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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7:3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医保卡丢了必须立刻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失并补办新卡。急需住院可以先住院,自己缴交住院押金,等出院时用补办好的医保卡与医院结算费用。谢谢阅读!
1.参保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电话挂失
2.人办理挂失后,凭本人身份证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卡手续。
如果急需使用医保卡,则可以办理临时医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