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05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0:59
家人残疾没有就业不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就业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
1、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社会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
2、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即征即退。
3、对安置残疾人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
4、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5、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6、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1:00
残疾人在税收上享有的优惠包括: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财税[2007]92号)
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财税[2007]92号)
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6、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九条)
免费法律咨询平台-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