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20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7:15

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的一般规定内容有,继承就会从被继承者生理死亡或者是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如果是属于承包人在死亡时没有取得承包收益的,就可以把生前所投入的资金或付出的劳动做为遗产进行处理。
法律分析
继承编对身份行为效力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特别规定,其依据为分则规定优先于总则规定之原则。总则明确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也就是说通过赠与合同把财产无偿送给胎儿、订立遗嘱把遗产留给胎儿,在法律上统统予以保护。当然,如果胎儿没能正常出生,那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了,这样的规定比继承编又进了一步。最高院民法典继承篇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对于继承权是在被继承者生理死亡或者是宣告死亡开始;在继承时一般有遗嘱的按继承处理,如果没有遗嘱的就可以按法律的条款来进行处理。综合上面所说的,继承开始必须要确定被继承者已经死亡,一般从死亡时继承的效力就会开始。一般来说,被继承者生前的合法收入就可以作为遗产来进行继承,但继承遗产的人只能是拥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如果丧失了此权利,那么将不能得到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