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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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7:29
V代表国五排放标准,vl代表国六排放标准。
从*交管部门获悉,自2019年7月1日起,天津市将提前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届时停止销售、注册登记和转入不符合第六阶段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轻型汽车。
*交管部门对未经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的新增轻型汽车,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或转入业务。但若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的车型,经生态环境部门确认后,可继续在办理注册登记或转入业务。
扩展资料:
*交管部门介绍,2019年7月1日(不含)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的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可于2019年10月1日(不含)前注册登记。
外地转入的符合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机动车所有人凭转出地*交管部门在2019年7月1日(不含)前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的转出记录,可于2019年10月1日(不含)前办理车辆转入业务。
*交管部门提示,对于准予在天津市申领牌证的轻型汽车,自2019年7月1日起,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前、外省市车辆转入天津市前,须携带相关资料到我市机动车环保审核部门办理机动车环保确认单,并由机动车所有人上网查询车型是否符合排放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国六”排放标准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