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法案例分析 房屋抵押 急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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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2:20

1、A与B的抵押合同于1月1日抵押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A与C抵押合同于4月1日抵押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房屋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成立。

2、从拍卖所得85万元取50万元充抵B银行货款,剩余35万元返还给A,C银行未办理抵押登记不能主张抵押权。
3、E可以要求B搬离房屋。先抵后租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先抵押后租赁时B已不能要求房屋拍受人E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4、该损失应由A承担,A在将已抵押财产出租时,就应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事实,未告知D该房屋已抵押,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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