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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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9 18:05
必须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以上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4、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9 19:23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最新《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道路运输企业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追答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9 20:57
最新《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道路运输企业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