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法评分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36

我来回答

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21:40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采购的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性价比法,是指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包括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扩展资料

*采购法的重要性及意义:

公开采购信息是避免采购*的重要一步,但也难以一招制敌、一劳永逸。为最大程度减少采购乱象,还应将“双随机一公开”落实到位。按照制度设计,财政部依法实施*采购监督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从采购机构主动晒采购信息、嵌入内控管理环节,到监管部门全面推进*采购管理转型、构建结果导向的*采购监督机制,再到激发公众参与热情、让监督发挥效力……合力之下,*采购正朝着少花钱多办事的方向稳步前行。当*采购全流程都充满阳光的味道,*公信力必将得到更大提升。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让*采购充满“阳光的味道”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21:41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采购的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简称18号令)第五十条: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
第五十一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第五十二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第五十三条 性价比法,是指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包括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评标总得分=B/N
B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B=F1×A1+F2×A2+……+Fn×An,其中:F1、F2……Fn分别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A1、A2、……An分别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N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目前,我国的*采购中公开招标方式一般采用综合评分法,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一般采用最低价中标。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