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需要三年经验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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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9 20:12

合伙人都是律师,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要三年以上执业。

根据《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但是实践中,很多律师事务所内部有自己的规章管理制度,只是必须满足以上条件才能去司法厅或司法局备案。

扩展资料:

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律师事务所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9 20:12

《律师法》中对设立人要求三年的执业经历。

依据《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所以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应当具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历。

扩展资料:

相关法条:

《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十条合伙人是指加入合伙律师事务所,参与合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并对合伙律师事务所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律师。

第十二条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二)推选或者被推选为律师事务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三)提请修改合伙协议、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五)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六)依照合伙协议对律师事务所的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七)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一)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二)遵守合伙协议、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

(四)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五)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六)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合伙人应当在本所专职从事律师职业。

非本所的专职律师不得成为本所合伙人。

第十五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吸收新合伙人,应当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合伙人退出合伙,应当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提出退伙时间要求的,退伙人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与退伙人办结退伙事宜。

第十七条合伙人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节严重,或者因其过错给律师事务所造成重大损失的,合伙人会议可以依照合伙协议将其除名。合伙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将其除名。

合伙人退出合伙或者被除名的,有权取得合伙协议约定的财产份额及其他财产收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八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有权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取得被继承人死亡时在合伙律师事务所中应当分得的财产份额及其他财产收益。

第十九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后,应当在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9 20:13

  根据《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但是实践中,很多律师事务所内部有自己的规章管理制度,只是必须满足以上条件才能去司法厅或司法局备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9 20:13

我也认为这个条款的表述并不明确,但是我认为通常合伙人章程会对此会有明确的约定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9 20:14

不管是成立还是加入,合伙人都应该具备上述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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