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和责任追究到底有什么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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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2:31

追责,指的是追究直接责任。根据2018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问责,问的是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指的是追究间接责任。根据2016年7月8日施行的《中国*党问责条例》第四条之规定,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对象是各级*(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这三个责任都是间接责任。

举例来说,甲作为党员干部,上班期间擅自离岗,跑去和朋友“扯胡子”,之后被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当场抓住,受到了党内的严肃处理。在对甲的处理过程中,我们发现甲所属单位的一把手乙对单位人员的管理也存在问题,那么我们把对甲的处理叫做追责,对乙的处理叫做问责。

总而言之,追责就是追究直接责任,问责就是追究间接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2:31

问责制度应该是一个问责、追责、负责相统一的配套工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和事前、事中、事后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问责是前提和基础。人们通常把领导称作“负责人”,既然是负责人,就应该首先明确负责哪些事务,各项事务的内容和要求又是什么。对这些事务,在考核和评价时不仅要有定性的要求,而且要有定量的指标。
追责则要解决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的问题。追责,就是追踪领导履行职责的情况,奖励尽职尽责的干部,追究渎职和失责的干部。
一项好的制度,不仅要求内容合理、程序规范,而且要求执行严格、奖惩分明。
如果不能对领导干部的履责情况进行科学的评价,对渎职行为进行严格的追究,那它就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一些单位和部门责任事故频频发生,责任制度执行不力、渎职行为惩罚不严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无论是问责还是追责,其目的并不仅仅在于处理相关责任人,更重要的是促使领导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从而更好地推进事业。也就是说,问责和追责都是手段,负责才是目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2:31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第一个问责。使事件发生过后。对于有关人员或者相关人员提出不同的处罚或者是惩罚,只需要相关的手续,调查取证。
第二个是责任追究。就是落实之前调查的结果。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2:32

问责是追责的前奏,也就是说对于某个错误,先进行调查核实,核实后就是追责,顾名思义也就是追究责任。问责指的是调查核实的那一步,追责是指追究责任那一步。
问责,本身是个舶来品。 问责是追究**的责任,意即权责对等,是*文明的体现,要建立责任*,需要建立完善的行政问责制,最近的一系列问责事件,反映了高层治理*队伍的决心。

追责,是指通过侦査、起诉、审判活动,查究特定人因实施刑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追究刑事责任的目的在于消除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2:33

问责是追责的前奏,也就是说对于某个错误,先进行调查核实,核实后就是追责,顾名思义也就是追究责任。追责,是指通过侦査、起诉、审判活动,查究特定人因实施刑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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