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的金额可以高于诉讼金额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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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3:19

法律分析: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谓限于请求的范围,是指被保全的财物的价额,应在利害关系人的权利请求或者诉讼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财产范围之内,不应超过权利请求或诉讼请求的标的物的价额,二者在数额上应大致相等。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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