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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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59
汇总表满分是100分制。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
安全管理分数为10分、文明施工分数为20分、脚手架分数为10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分数为10分、“三宝”、“四口”防护分数为10分、施工用电分数为10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分数为10分、塔吊分数为10分、起重吊装分数为5分和施工机具分数为5分。
检查中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应按下式换算: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按各对应的实得分值之和 X 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应得满分的分值之和)X100。
汇总表总得分
应为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应为:专职安全人员与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的权数为0.6,其他人员的权数为0.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应以汇总表的总得分及保证项目达标与否,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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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自 1999-5-1 起执行
前言
根据建设部(98)建标工[便]第16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3.检查评分表。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了文明施工、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外用电梯和起重吊装五部分检查表。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负责具体解释单位是: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地址:北京西郊百万庄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本标准主编单位: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工程标准化协会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嘉兴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北京建工集团、山西省建筑安全监督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秦春芳 刘嘉福 戴贞洁 丁传波 姜敏 关海欧 戴宝荣 夏静 姚天玮 孙锦强 叶松荣 唐伟 康琮
1999年2月
目次
1 总则
2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3 检查评分表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1.0.3 本标准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
1.0.4 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2.0.1 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应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
注:1.“三宝”系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
2.“四口”系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2.0.2 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吊装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2.0.3 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中,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应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0.4 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2.0.5 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2.0.6 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2.0.7 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安全管理10分、文明施工20分、脚手架10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0分、“三宝”、“四口”防护10分、施工用电10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塔吊10分、起重吊装5分和施工机具5分。在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应按下式计算:
在汇总表中各分项目实得分数=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分值×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数/100(2.0.7)
2.0.8 检查中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应按下式计算:
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按各对应的实得分值之和/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应得满分的分值之和×100 (2.0.8)
2.0.9 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应为:专职安全人员与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的权数为0.6,其他人员的权数为0.4。
2.0.1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 应以汇总表的总得分及保证项目达标与否,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优良
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0.6条规定得分标准, 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其以上;
2.合格
1)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0.6条规定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70分及其以上;
2)有一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必须在75分及其以上;
3)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及其以上。
3.不合格
1)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
2)有一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在75分以下;
3)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以下。
3 检查评分表
3.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表3.0.1)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十项。该表所示得分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
3.0.2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表3.0.2)是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十项内容。
3.0.3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表3.0.3)是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宿舍、现场防火、治安综合治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十一项内容。
3.0.4 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分为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1)、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2)、门型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3)、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4)、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检查评分表(表3.0.4-6)等六种脚手架的安全检查评分表。
3.0.5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表3.0.5)是对施工现场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和作业环境九项内容。
3.0.6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表3.0.6)是对施工过程中模板工作的安全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支撑系统。立柱稳定、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模板验收、混凝土强度、运输道路和作业环境十项内容。
3.0.7“三宝” 、“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表3.0.7)是对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及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使用及防护情况的评价。
3.0.8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表3.0.8)是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和用电档案九项内容。
3.0.9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表3.0.9)是对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搭设和使用情况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架*作、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安装验收、架体、传动系统、联络信号、卷扬机操作棚和避雷十二项内容。
3.0.10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 检查评分表(表3.0.10)是对施工现场外用电梯的安全状况及使用管理的评价。检查的内容应包括:安全装置、安全防护、司机、荷载、安装与拆卸、安装验收、架体稳定、联络信号、电气安全和避雷十项内容。
3.0.11 塔吊检查评分表(表3.0.11)是塔式起重机使用情况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力矩*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安装与拆卸、塔吊指挥、路基与轨道、电气安全、多塔作业和安装验收十项内容。
3.0.12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表3.0.12)是对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和起重吊装机械的安全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吊点、司机、指挥、地耐力、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作业平台、构件堆放、警戒和操作工十二项内容。
3.0.13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表3.0.13)是对施工中使用的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和打桩机械十种施工机具安全状况的评价。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表3.0.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表3.0.2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标准表
序号 考评内容 评分说明 分值 得分
(一)脚手架安全网设施
1 钢管脚手架搭设规范; 脚手架无专项设计或方案扣1分;使用毛竹脚手架扣2分;附墙连接不符要求扣1.5分; 3
2 施工层满铺脚手板或竹笆片,要求绑扎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竹笆片完好无损; 脚手板或竹笆片绑扎不牢固,发现一处扣0.5分;作业层脚手板或竹笆片未满铺扣1分; 3
3 施工层设1.2米高防护栏杆和18厘米高踢脚板(杆); 未设防护栏杆扣1分;无踢脚板(杆)扣1分; 2
4 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进行封闭; 脚手架的架体里立杆距墙体净距一般不大于20cm,如大于20cm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无防护措施扣1分; 2
5 脚手架应设剪刀撑和横向斜撑; 剪刀撑设置不符要求扣1分;高度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未设横向斜撑扣0.5分; 2
6 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搭接不严密,一排超过3个空扣,发现一处扣0.1分。 2
(二)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
1 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规格、材质符合要求; 安全帽未达到GB2811-81标准,扣0.5分;安全带不符合GB6095-88标准并无合格证书,扣0.5分;如发现现场有不戴安全帽的,发现1例扣0.2分;现场有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发现1例扣0.2分;密目式安全网达不到2000目/10cm×10cm或3kg/片扣1分。 3
2 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有防护措施,防护设施形成定型化、工具化;有安全警示标志; 无警示标志,发现一处扣0.2分;1.5m以内的预留洞口、坑井未用固定盖板防护,扣0.4分;1.5m2以上的洞口,四周未设防护栏杆的,扣1分;栏杆里侧无密目式安全网围护,扣0.4分;洞口处未张挂水平安全 网,扣0.5分;立杆及栏杆未漆醒目警示颜色,扣0.6分; 4
3 电梯井、管道井内每隔两层或每隔10米设置一道水平防护。 少一道封闭措施或封闭措施不符合要求扣0.4分。 1
序号
考评内容 评分说明 分值 得分
(三)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1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子架)架体规范稳定,有安全防护装置且灵敏可靠; 无验收合格牌、最大起重量牌和安全警告标志,发现一处扣0.2分;无断绳保护和分层停靠装置或虽有防护装置但不灵敏、不可靠的扣2分;提升钢丝绳有毛刺、断股、变形、缺油锈蚀现象,发现一处扣0.2分; 3
2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设有安全装置和安全防护,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吊笼无安全装置扣2分;未经试验或不灵敏扣2分;进料口未搭设规范牢固的防护棚,扣0.5分;未经安全检测而使用的扣2分; 3
3 塔吊安装、拆卸、作业、指挥符合规范规定,使用前需经有关部门的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基础无设计计算书和施工详图,扣0.5分;装、拆队伍无资质或无施工方案,扣1分;无安全装置或不可靠,扣2分;塔吊作业无防护措施扣1分; 2
4 起重吊装; 无施工方案,扣0.5分;无警戒线和警戒标志扣0.5分; 2
5 施工机具(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打桩机械等)安装施工符合规范规定。 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扣0.5分;无验收合格制度扣0.5分;无防护设施扣1分。 2
(四)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
1 工地临时施工用电,采用TN-S系统;采取*配电,二级保护; 未采用TN-S系统,扣2分;无*配电、二级保护,扣2分;开关箱未设漏电保护器或参数不匹配的扣1分;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超过30m,扣0.5分;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超过3m,扣0.5分;配电箱周围不足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扣0.5分; 3
2 动力、照明分设;配电柜或配电箱标准化; 动力和照明未分设配电,扣1分;,配电箱安装位置或高度不符要求扣0.5分;使用木质电箱,发现一处扣0.5分;电箱下引线混乱发现一处扣0.5分;有外露带电部分,扣0.5分; 2
3 用电设备布置合理、使用安全、作业规范; 无砂箱和灭火器材,扣0.5分;无避雷接地措施,扣0.5分;无维修制度、禁令标志牌,扣0.5分; 1.5
4 施工现场用电电线、电缆敷设规范,无乱拉乱接、无破皮老化等; 施工现场电缆干线未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扣1分;采用四芯或三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五芯或四芯电缆,扣1分。架空线未设在专用电杆上,扣1分; 2.5
5 现场照明,并有漏电保护。 室外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大于3m,室内灯具应大于2.5m,违例1项扣0.5分,特殊场所未按规定采用安全电压,扣1分;未设漏电保护或设置不规范的扣1分。 2
序号
考评内容 评分说明 分值 得分
(五)消防安全措施
1 配置合理的消防灭火器材; 建筑物每层未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发现一处扣0.3分;高层建筑(30m及以上)随层无消防水源管道扣1分;灭火器放置位置不正确或过期,发现一处扣0.5分; 3
2 保证消防道路畅通; 发现一处堵塞,扣0.5分; 1.5
3 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 木工间、油漆间等消防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 2
(六)现场环境美化
1 工地周围设置围档; 墙面无美化措施(包括内外粉刷、标语等)扣0.5分,低于标准高度扣1分;无压顶扣1分;围档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4
2 主入口处设置“五牌一图”,实行封闭管理,佩卡上岗。施工现场大门处设置警卫室,出入人员应当进行登记; 未设置“五牌一图”或设置不规范,扣1分;施工人员未佩戴表明身份的胸卡,发现1例扣0.1分,无门卫值班室,扣0.6分;门头无企业标识扣0.5分; 2
3 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 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未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发现1例扣0.5分。 3
4 办公生活区有绿化布置; 裸露地面绿化或采用绿色防尘网苫盖,未超过50%的,扣2分,未超过70%的,扣1分; 2
5 施工工地地面硬化、道路畅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主干道及操作场所应硬化,硬化面积未超过50%的,扣2分,未超过70%的,扣1分;道路堆满散落物,发现1处扣0.5分; 3
6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置堆放整齐。 施工现场未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堆放各种设施和材料,扣1分;未悬挂标识牌,扣0.5分。施工备用渣土、砂石料等散体物料存放高度超过围挡高度,扣1分;未采取洒水、苫盖等措施,扣0.5分。 3
序号
考评内容 评分说明 分值 得分
(七)现场生活卫生设施
1 临时办公用房符合规定要求,并配有美化措施; 临时办公用房无设计或无产品合格证扣1.5分,无美化措施扣1分;采用预制混凝土活动板房的扣1分;无安装合格验收证书,本项不得分; 3
2 临时宿舍通风、采光良好,卫生整洁; 无美化措施扣1分;采用预制混凝土活动板房的扣1分;室内通风、采光不好的扣0.5分;卫生差的扣0.5分,在建筑物中住人扣1分; 5
3 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和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 未配备医药箱和急救物品扣1分;无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扣1分; 2
4 食堂有卫生制度、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有健康证; 食堂无卫生许可证扣1分,炊事人员未持有健康合格证,扣0.5分;施工现场无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消毒等设施,扣1分; 2
5 设有水冲式厕所及化粪池,厕所铺贴瓷砖等措施; 厕所未采用水冲式,扣1分;厕所便槽未贴面砖,扣1分,地面未用水泥砂浆或地砖,扣1分;高层建筑施工休息层未设置临时便溺设施,少一处扣0.5分; 3
6 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 无明显隔离措施,扣1分,无区域划分图,扣0.5分; 2
7 宿舍内有防暑降温措施和淋浴设施。 夏季无防暑降温措施和防蚊虫叮咬措施,扣1分;工人宿舍无电风扇扣1.5分;现场无淋浴设施扣1分。 6
(八)环境保护设施
1 在建建筑物四周设置排水沟,工地无积水; 有排水沟堵塞现象,发现一处扣0.2分; 1
2 施工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城市下水道; 泥浆、污水、废水外流,发现一处扣0.2分;施工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扣1分;下水道和排水道堵塞,发现一处扣0.2分; 2
3 及时清理建筑、生活垃圾,无泄漏; 生活垃圾未采用封盖密闭容器,扣0.4分;生活垃圾分类未收集处理,扣0.4分; 2
4 施工现场有防噪音、防扰民措施。 施工现场未经批准晚十点至次日早晨七点施工作业,违规一次扣1分,超过二次该项不得分。 3.5
总计 100
考评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00
按照jgj59-2011的要求,写,本次检查评定,按规定统计得分被评为(是合格、优良、或不合格)。追问我看到别人作的只是把项目得分套上汇总工式列出来,算个结果,看得分评合格、优良、不合格,别的什么都没有了,是不是这样就得了???
追答差不多就是这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的评语内容:
经过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符合JGJ-2011标准及相关规定,自评为合格。
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中,保证项目应全数检查。
2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应符合本标准第3章中各检查评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应按本标准附录A、B的评分表进行评分。检查评分表应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
3、 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3.1 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分值均应为100分,评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
3.2 评分应采用扣减分值的方法,扣减分值总和不得超过该检查项目的应得分值;
3.3 当按分项检查评分表评分时,保证项目中有一项未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此分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3.4 检查评分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A1=B*C/100
式中:A1 — 汇总表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
B — 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值;
C — 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
3.5 当评分遇有缺项时,分项检查评分表或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总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A2= D/E*100
式中:A2 — 遇有缺项时总得分值;
D — 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实得分值之和;
E — 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应得满分值之和。
3.6 脚手架、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项目的实得分值,应为所对应专业的分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的算术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