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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1、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填写,导出并打印《申请表》,本人签字;
2、把《申请表》拿给村委会盖章;
3、和的共同借款人一起,带上申请者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申请表、家庭贫困证明,到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中心(一般是教育局)办理手续,签订合同;
4、借款学生将回执单尽快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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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贷款-签订合同-贷款发放-合同变更。
2.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用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申请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1)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2)合同签订: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合同回执: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3)贷款发放: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4)合同变更: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