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合伙开公司,我占股40%,另外两个人占股40%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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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你有股份就有分红。
1.你们开公司有没有经过注册,还是书面协议,或者只是口头协议?
2.经过注册的没法抢你股份,你不用怕。
3.书面协议的可以到*解决。
4.口头协议的话,看你自己够不够勇了!
5.你们追加投资后有没有变更股份比例,如果有第三人的20%就要下降份额,你和第二个谁增加投资的多,有没有补充协议?
6.有补充协议的话,你的股份有没有超过51%?有的话你就有控股权。没有的话你就只能分红,而没有职务上的收入及报销款和谈生意回扣介绍费额外收入之类的,就是没有管理权。
7.从你问这问题来看,你们公司应该没经过注册吧,要不然你怎么怕出局?还是说怕没了管理权上的方便。
8.感觉你们补充协议真的没签,这就是你的马虎了,看能不能协商解决,不能走法律程序吧。
9.口头协议看你自己有没有外援帮助了,你可以找律师咨询一下最好。追问我们是公司,之前我一直跑外边,关系网建的差不多了,回公司发现插不上手!

追答原来是被架空了,你有关系网,要做生意就要经过你,你可以随时切断这些生意网,到时他们没声音自然会求你。你的关系网可千万不要交给他们打理,如果你只是牵线而交给他们打理的话,你基本就凉了。如果他们自己也有关系网,你就另起炉灶吧,把你自己的关系网用起来也可以的。做生意最好要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一起才行,保证自己的才拥有的能力不给他们,要不然很容易被取代的。

热心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是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相关问题;2.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3.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股东,无权强制要求另外两个股东退股;4.如果该法定代表人因种种原因一不退股二不接受变更公司名称修改公司章程,同时在原有三个人的职责中消极怠工,造成另外两人的经营无法开展,自已一个人以公司名义展开经营,属于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形,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热心网友

有法律认可(如公证和工商登记)股份分配协议的话(主要是增资之后),按照协议分配。如果没有书面协议,至少要有当时出资、增资的证据,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热心网友

建议找个专业律师咨询,尤其是有这方面经验的律师。这样可以给你具体怎么应对的建议,同时也可以给你预估最差情况,以便你有的放矢。但一般律师咨询是按小时收费的,你也是生意人明白利益至上,所以最好找个认识的律师,这样能听到更多真话。同时你也要不断自学相关法律知识,多看看关于股权争议的经典案例,这些都会对你有帮助。

热心网友

首先沟通一下,如果不行,再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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