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让贷款人买意外保险,第一受益人是银行,公平吗?这种做法符合法律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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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1:03

当然公平。假设在贷款人还款期间,发生了意外风险,则由保险公司帮他还款,他的家人就不会存在还款的压力了,而且他抵押的财产也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保全了抵押的财产以及保障您的家庭利益,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银行放贷资金的安全性,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推出了一款专门针对贷款人的保险,对银行和贷款人都有很大的好处。它具有缴费低、保障高的特点。
清楚了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1:04

第一,信用社让贷款人买意外保险是害怕因为贷款人发生意外而导致贷款不能偿还,想法倒是可以理解,但是方式值得商榷。
第二,指定受益人为银行是因为,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领取的保险金,不得作为死者遗产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受益人以外的他人无权分享保险金。
第三,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有权更改受益人,所以,签发保险单时候可以写谁是受益人都没关系,之后一个电话,去一次保险公司就可以更改了。无关紧要的。 可以改为自己的家人就可以了。银行也不会时时关注贷款人的保险吧。 明白了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1:04

肯定不公平啊,不符合!但有奶就是娘啊,你不买他不贷款给你啊,这只是银行单方面规避风险的办法之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21:05

意外保险涉及被保险人的人身利益,故须经经被保险人的同意。合同的基本原则就是平等自愿。这个银行强迫他人买保险且定自己为受益人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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