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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济适用房指由*出资扶持和集体出资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
1、距离城区较远的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3、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4、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县*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县*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5、向职工收取的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6、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7、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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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适用住房是我国进*改过程中,为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形势,由*推出的新型房产种类,是适合于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目前其基本类型主要包括平价房、安居房、解困房等。经济适用住房是*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社会保障住房。经济性是指住房价格相对市场价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设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对经济适用房项目,*免收土地出让金,其他应征收的各项收费减免50%,并对成交价格、购买对象、面积和开发建设单位的利润进行*。二、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几点:1、取费不同。经济适用房许多事业性收费均有减免。 2、再销售时间不同。经济适用房要求5年后才可上市。 3、土地转让金上的不同。经济适用房再销售要补交土地转让金。转让金根据地段不同取费不同。 4、销售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对购买人的资格有一定*。 3、销售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项目一般以小规模的公告等形式告之社会,而不是像商品房项目一样铺天盖地的做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