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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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19:31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按单位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再乘以实际产假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以本市上年度社平月工资为基数计算:顺产按25%、难产按50%计算职工假期津贴统一按10天计算。
生育津贴等于单位上一年平均缴费基数x3(产假3个月)。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