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做了4个月工资太低,不想做了辞职厂里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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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9 09:40

你想辞职就辞职,厂里没有权利决定你的想法,厂子你还想回去做吗,不想的话就直接走呗,有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地方,如果克扣你的工资的话,有以下方法: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监察大队责令企业按规定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还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各地对于拖欠工资类行为的事实认定还存在特殊规定,以上海为例: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报酬的具体数额、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等存在争议时,用人单位负有提供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的义务。用人单位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能提供证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劳动者投诉时提供的材料认定事实,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 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裁决支付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工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当然,对于监察大队处理后单位仍不支付拖欠工资的,可再申请劳动仲裁处理,与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不冲突。如果拖欠工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的,监察大队会移交*处理,追究单位刑事责任。

3、申请*支付令或申请劳动仲裁决议的强制执行。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经过书面审查即可督促用人单位限期履行义务。当然,劳动者也可以凭前述劳动仲裁委作出的生效劳动仲裁决议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9 09:40

在厂里做了四个,月工资太低,不想做了,辞职厂里不同意,我该怎么办?你按劳动合同提前30日跟厂里的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他会给你办理。辞职手续的,因为你要离开这个企业,他会同意的。如果他不同意,你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去仲裁,他就可以了。一般情况下,只要你提前30日提出辞职申请,他会同意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9 09:41

只要你的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做满几个月的,都是可以辞职的,你在厂里做了4个月工资太低了,你不想做了,厂里不给你辞职的话,你可以打到劳动局里告他们的,这样你很快解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9 09:41

正常情况下是有权利进行离职的,如果离职公司里不批的话,你可以提前一个月按照公司的劳动合同来进行申请离职,那么这种情况是必须可以给予离职的,因为在选择的时候,公司和员工是双向的一个选择,所以有权利选择离职 。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9 09:42

工厂不同意辞职肯定是有原因的,一定要和工厂商量好。如果你直接要走工厂,应该是不会留住你的,顶多留你一段时间,在这个时间之内工厂补充人手,等人手到了之后就会放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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