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的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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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09:02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9、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0、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请采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09:02

当然不能这样计算,这样计算属于不高明的逃税。
你的工资就是56,借条如果不清就挂在账上,时间长了有税务风险。追问我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那应该怎么做啊?? 还是应该先扣个税再扣借条??

追答业务处理应该是:
发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56
贷:现金 56
还借款
借:现金 2000
贷:其他应收款 2000
这样,就能把工资和借款分清了。
如果非得在工资条里做扣款还借条,那么记住,扣款项除了基本社保,其他任何扣款都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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