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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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十四条 人民*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由上法律规定可知,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人民*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如果人民*不予立案的,可要求人民*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另外,也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向人民*反映要求法律监督。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4:24
*告诉你不受理的理由了吧追问说是刑事案,*机关说是经纪合同纠纷应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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