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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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5 23:44
一、条件
股票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点
新的直接融资通道。
上市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理清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务实企业发展的基础。
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提升公司在客户、供货商和银行心目中的地位。
上市使得公司对员工更有吸引力。
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三、缺点
信息披露使财务状况公开化。
股权稀释,减低控股权。
被敌意收购的风险。
股价的不理性及异常波动可为企业运营带来负面影响。
上市的成本和费用高。
先付费用,但企业不一定能成功上市。
对上市公司老板的坏处。
商业信息可能被竞争者知悉。
虽然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上市条件,但其发行的股票并不必然进入证券交易所交易。只有依法经批准,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才能被称之为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