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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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4 05:34
学生休学期满,经市级以上医院诊断康复按期复学。复学时,由家长持市级以上医院建议复学证明,到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后由学校学籍管理员持《青岛市普通中学学生休学(复学)备案表》和以上材料于周一到办理复学手续,方可复学。学校对复学的学生,应及时编入相应的班级学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4 05:34
对于办理了自费留学申请手续的在校生,如因某种情况未能出境,或出境后一年内回国的,均准予办理复学手续。具体办法如下:
①.退回留学办公室开具的审核证明信或出示已注销的*护照;
②.填写《申请复学登记表》;
③.市教委审核后,为符合条件者开具《建议复学通知书》;
④.凭《建议复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
学生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件,向教务处申请复学并填写《学生复学申请表》。复学后,原则上编入原专业的下一年级。如果本人申请,按免修有关的规定,经主管教学系主任审核,教务处批准,可以参加原年级所学课程补考,若专业课程全部及格,其他课程不及格门数不超过一门的,可跟原年级学习,并重修原年级实践教学环节内容。
复学时如原专业已无后续班级,可安排转入相近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