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3:30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8:19
关于劳动合同法双倍赔偿问题有两种情况:
1\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江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你根据现在的情况是否符合双倍赔偿的条件,如果符合按照月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作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还有一种经济补偿:符合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补偿计算: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8:19
如果你问的是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那么根据目前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多支持11个月的双倍。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