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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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2 19:03
天津公积金可在营业厅或网上提取。详细情况如下:
1、提现业务,全额购房一次性提款、买房贷一次性提款、房贷还款提款、个人账户封存半年提款、公积金(组合)贷款还款提款、低保提款公租房(蓝白领公寓)提取、退休提取。
2、互联网提取渠道:个人网络大厅,登录网站,点击“个人在线服务大厅”注册登录,选择要提取的业务。
3、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我要办理”中选择“我要提取”,选择要提取的业务。
4、手机应用,可以注册并登录“天津公积金”APP,点击“提现”选择您要办理的业务。
5、处理时间,各线上渠道业务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日8: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处理条件,用户通过电子渠道办理业务的前提是: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初始密码变更手续及签约业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初始密码变更手续在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柜台办理。签约业务可通过柜台或网上办理。
拓展资料:
1、职工凭提取证明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核对后出具提取申请;
2、员工凭提领申请及其他提领申请材料,向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门出具提领通知书,由员工签字确认提领金额。
3、公积金可以一次性全额提取。一般情况下,公积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才能全额提取:员工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员工在任期间不幸身故,其继任者或遗赠人可全额领取公积金;职工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与所在单位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外派员工可一次性足额提取公积金;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或自建、改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偿还购房贷款的,可一次性足额提取公积金。
4、法律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购买、建造、改造、大修自住房屋;退休或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5、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
6、如何用公积金的钱还房贷,住房公积金偿还抵押贷款的方式是提取公积金偿还抵押贷款。职工提取公积金时,由所在单位核实,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提取的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核对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凭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退出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款的,受托银行应当办理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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