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居民有二套房可否不贷款再购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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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7 23:42

资金允许的话是可以的

买房条件:

1、 购房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

2、外地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在广州可购买一套住宅,且必须提供五年内连续三年(36个月)的社保或税单;

3、 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外地户口的购房者只能购买一套;

4、 购房者必须有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首付款;

5、 购房者的家庭成员必须在外地没有购房记录;

6、 购房者若是之前在外地买过房,则需按照二套房的规定缴纳七成首付款,但若是首套房的贷款已经结清,则仍可按照首套房的规定执行;

7、 购房者必须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并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8、 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扩展资料:

所谓一套房贷、二套房贷,三套房贷,首先购房单位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购买了一套房,再买房就叫二套。

第三套房也是按家庭,不能证明是二套房的,那就是第三套房。他表示,只有以房来划分,才有一套二套的问题。而“实行差别的房贷*的时候,主要以房进行划分”,房贷新政“以房为限,而不是以贷为限”。

第三套房认定案例

情况一:婚房可能被列为三套房

很多父母都习惯在自己房产产证中加入子女名字。但根据目前三套房“认房又认贷”的标准,子女与父母共有的房产仍会被算作一套。“目前我们核定标准是一看个人征信记录,二看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个人名下产权记录。”

建设银行上海分*贷人员对本报表示,“如果子女与父母共有一套房产,并且自己名下仍有房产,再购买就会被列作第三套。”

更困惑的情况是,如果男女双方婚前都与父母共有一套房产,那么双方再购置物业时,是不是应该被列为第三套房产?记者致电上海多家银行获悉,大多数银行都会将这种情况列为第三套房产。

某股份制商业银*贷工作人员表示:“房产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夫妻双方名下物业总和,即使双方都无贷款记录,仅按认房标准,这也会被算作第三套房产。”

但中国银行上海分*贷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这两套房子都是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时购买的,而且夫妻双方并无贷款记录,那么再申请购房时,可按照第一套房来对待。”

总体来看,按照“认房又认贷”标准,并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婚前的贷款记录、房产记录均会被叠加计算在内。比如夫妻双方,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申请贷款仍被视为三套房。

又或者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不过,如果婚前双方所买房产并未贷款,那么,将之前房产卖出,再买则算首套。

情况二: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

李小姐目前在申请房贷时也被多家银行按照“三套房贷”标准退回。“其实我现在并没有房产,但也被算作第三套房了。”李小姐对记者表示,2002年她曾在江西老家用商业贷款购买过一套房产,但2007年已出售。

2007年她在上海用公积金贷款购置另一套房产,也于2008年售出。但今年在上海再次申请购房贷款时,虽然她能够提供房屋出售证明,但仍被多家银行退回。

“开始我以为我最多会被算作第二套,但央行个人征信系统全国联网,在江西、上海的贷款记录均可以查出。”李小姐表示,虽然她目前名下并无任何房产记录,但银行调查个人贷款记录、房产记录后,取二者较大者计算,被列为第三套房产。

在央行个人征信系统中可以记录个人在全国各地贷款信息,按照目前“认贷”标准,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均被算在内,而且即使贷款已经全部还清,再贷款也会被认定为三套。

在这种*影响下,部分改善型购房者受到影响最大,很多人希望通过“小房”换“大房”方式提高生活质量,但现在即使将房产出售,只要有贷款记录仍被算作一套。如果被认定为二套,那么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大幅提高;认定为三套,则无法申请购房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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