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6:1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3 16:42
劳动关系证明
兹证明XXX,男,现年XX岁,汉族,身份证号XXXXXX,户籍地XXXXXXX,于XX年XX月XX日到XX年XX月XX日在我单位从事XX工作,现合同期满,经协商,双方自愿解决了合同。
特此证明
XXXXX单位
责任人:XXX
年月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3 18:00
一、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关于确认劳动关系,可以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该通知中规定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关系的确认办法: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你自己盖公章,不一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建议你参照上述一中的法律规定举证。这样对你更有利!当然,你也可以盖一个留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3 19:34
第一条简要地说明自己的劳动关系情况,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