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一、申请设立登记时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职业证明(退、离休证明,退职证明,下岗职工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出具社区管委会证明);
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属公有产权的出具产权单位证明,私有房产出具私有产权证〈复印件〉,出租的出具双方租赁协议书及出租产权证〈复印件〉);
4、个人合伙经营的,出具合伙协议书;
5、有关技术行业证件:
6、主要行业前置审批证件:
(3)从事刻字、印刷业的,需经*门批准,并且取得《刻字业安全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
(7)劳动就业证明(外来人口);
(8)暂住证(外来人口)。
二、登记机关及时限
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到所在地的工商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的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工商部门于7日内办理完营业执照(法定期限为30日)。
三、登记程序
1、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
2、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
3、根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
4、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