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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居住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及以下)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
申报材料
1、毕业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1份;
2、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
3、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原件1份,本人合法固定住房中有房屋共有产权人需提供所有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在市区无房的,需提供人才市场盖章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原件;或亲友同意落户声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原件1份,拟落户地户口簿原件1份;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1份;
5、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不含补缴)的个人专用参保证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1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派出所(*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报县级**机关审批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
扩展资料:
杭州市户口迁移*:
申请条件
(一)夫妻投靠
夫妻婚龄满2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户一致的,另一方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可自愿申请投靠在杭配偶户口处。
(二)老年投靠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本人或子女在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2、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边无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可自愿选择投靠在杭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处的子女。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
申报材料
(一)夫妻投靠: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
3、结婚证;
4、夫妻一方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父母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
5、出生医学证明(若随迁未成年子女的需要提供)。
(二)老年投靠:
1、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
2、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户口簿;
3、老年夫妇的结婚证;
4、投靠人本人或子女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5、父*女关系证明(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出具①当地乡镇、街道计生委出具的关系证明,需注明父母双方信息及共育有几个子女;②到户口原始档案所在派出所查询,需明确共有几个子女,分别叫什么名字,并加盖户口专用章;③提供原始职工、干部履历档案登记中的家庭成员关系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6、若有多个子女的,需提供其他子女的户口簿或身份证(80周岁及以上老年投靠无需提供)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在杭父母为申请人),原件1份;
2.申请人和迁移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1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结婚证,离异或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明确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迁入地户口簿,原件1份;
6.申请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若父母为杭州市区家庭户挂靠户口,户口挂靠地不能是集体土地、军产、违章建筑等,需提供挂靠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办理流程
(一)夫妻投靠
申请人持申报所需材料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区(县)级*机关审批后办理。
(二)老年投靠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至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经区(县)级*机关审批后办理。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申报人持所需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经区(县)级*机关审批后办理。
参考资料:
杭州市*:户口迁移*
杭州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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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杭州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
1、具有全日制紧缺专业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居住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居住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及以下)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
二、高技能人才
1、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
2、35周岁以下符合当年我市紧缺职业目录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技工)。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连续工作满5年且在杭拥有住房,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
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满足在杭居住登记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申请材料: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
1、毕业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1份。
2、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
3、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原件1份,本人合法固定住房中有房屋共有产权人需提供所有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在市区无房的,需提供人才市场盖章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原件。或亲友同意落户声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原件1份,拟落户地户口簿原件1份。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1份。
5、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不含补缴)的个人专用参保证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无需提供)原件1份。
二、高技能人才
1、本省、本市职业技能鉴定部门核发的《技能资格证书》原件1份。
2、与单位签订的连续5年及5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1份。
3、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用人单位缴纳的(1)按单位打印的历年参保证明原件1份。(2)按年度打印的历年参保证明原件1份。(3)个人专用参保证明原件1份。
4、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
5、本人在杭拥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有租赁证和单位大产权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公租房)原件1份,本人合法固定住房中有房屋共有产权人需提供所有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
1、职称证书(中级职称需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局颁发,非杭州市颁发的证书需提供职称证评审表,参加全国统考的需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副高及以上职称需省级以上人力社保部门颁发)原件1份。
2、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
3、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原件1份,本人合法固定住房中有房屋共有产权人需提供所有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在市区无房的,需提供人才市场盖章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原件。或亲友同意落户声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原件1份,拟落户地户口簿原件1份。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1份。
5、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不含补缴)的个人专用参保证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需一个月社保到账记录,无居住一年要求)原件1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派出所(*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报县级**机关审批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经县级**机关审批后,再由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内办结,结果可以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
扩展资料:
杭州人才落户审批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2、《浙江省**关于调整完善户口迁移*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90号):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
①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面放开的落户*。对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的人员,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更加宽松的落户*;实行积分落户制度的城市,要根据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高低,合理设置倾斜性分值和权重。
②国家、省“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和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县级以上*规定属于突出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或者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需要的其他特殊人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不受其他条件*。
③被县级以上*或设区的市级以上人力社保等部门评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优秀农民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不受其他条件*。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合理确定其他有突出贡献人员范围和落户规定期限。
3、《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浙公通字[2008]82号)第三十一条:公民申报迁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申领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第三十七条:公民因亲属投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投资纳税落户等原因申报市外迁入的,应当符合国家或者本省的落户规定。
4、《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2015〕2号)关于印发《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落户*实施细则》的通知(杭公户〔2015〕9号)。
参考资料:杭州市功*-户政: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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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杭州人才引进落户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进度查询,可上浙江政务服务网人才引进落户查询。
此外,杭州市收养登记落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华侨回国定居落户、港、澳、台居民回内地(*)定居落户,均可上浙江政务服务网,通过身份识别认证后,搜索关键词,进行网上办理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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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才引进分为硕士类和其他类,落户流程如下:
一、人才引进(硕士类)落户流程:
需要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需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3、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或单位同意接受落户书面证明及其户口簿复印件或亲友同意接受落户书面证明及其房产证、户口簿
二、人才引进(其他类)
需要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发明专利证书
2、需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
3、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或单位同意接受落户书面证明及其户口簿复印件或亲友同意接受落户书面证明及其房产证、户口簿
4、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省人事厅(人事局)的干部调动通知
5、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或区以上人事编制部门出具的进编审批表)
6、家属子女随迁的,还须提供独生子女证及复印件或当地计生委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7、其他所需材料
8、进杭落户申请表
参考资料:【1】http://service.hzpolice.gov.cn/approve.aspx?QL_CODE=HZ01GA-XK-0015-04
【2】http://service.hzpolice.gov.cn/approve.aspx?QL_CODE=HZ01GA-XK-00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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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购房*作出调整后,一些小伙伴惊呼“一夜之间没了买房资格”。一些缴满两年社保准备购房的小伙伴尤为苦恼,“我现在落户还来得及吗?”,新杭州人该怎么落户呢?
我们先来了解一波“人才引进落户*”,值得注意的是,非全日制研究生可直接落户!非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先落户后就业”*,对2017年以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来杭参照全日制研究生落户*。
最新人才引进落户*如下:
一,大专学历落户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具体条件如下:
1、学历要求:全日制统招大专学历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3、工作要求: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开具劳动合同(有效期一年及以上)
4、社保要求: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有至少一个月的社保已缴记录
二,本科学历落户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含国外、合作办学取得同等学历并经教育部或使领馆认定的,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具体条件如下:
1、学历要求: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不含*、自考、函授学历)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3、工作要求: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开具劳动合同(有效期一年及以上)
4、社保要求: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有至少一个月的社保已缴记录
另外再给大家分享一下杭州买房资格:
1.杭州连续两年社保或个税;2.杭州户口配合两年杭州社保;3.落户杭州户口满五年;以上满足一条就可以杭州购房!如果四年社保等不及,可以先把户口落到杭州来,变成杭州户口配合两年社保可以直接买房,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一下户通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