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打通从严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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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30 01:53

法律分析:1、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两个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斗争的牛鼻子,是一个协调运作的有机整体,不可偏废;必须一同落实,一同推进。

因此,要充分运用地方报刊、电视台、网站、手机报、宣传栏、户外广告等媒体,增强基层*、纪委履行“两个责任”的自觉性,进一步 明确“两个责任”, 正确处理好“主角”与“配角”的关系,促进“两个责任”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各责任主体主动作为,各司其职。

2、创新监督方式,加强日常督导。

加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日常监督,是破解基层部门平时消极对待,年终积极应对现象的有效方式。

法律依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 四、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机制

(一)实行责任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按规定请示报告。学校*每年1月底前向上一级*和纪委报告学校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学校纪委每年 年初要向学校*和上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二)实行“*三述”制度。学校*主要负责人向学校*会述廉,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由全委会现场质询和测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学校纪委提交书面述责、述廉、述德,接受纪委委员审阅、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三)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或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四)实行巡查约谈制度。开展定向巡查,学校纪委在巡查中发现问题或来信来访较多,或测评较低,由纪委负责人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约谈,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部门不正之风滋生蔓延、出现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实行责任倒查、“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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