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付,托收和信用证的特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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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8 23:48

1)汇付,通俗地说就是付款人将款项直接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其优点是:费用低廉,操作简单。
  缺点是:(1)如果是作为预付货款,那么对于进口商来说,有出口商不交货的风险;(2)如果是交货后付款,那么出口商就有交货后进口商不付款的风险;(3)因此,汇付适合于小金额的交易(输得起),或者买卖双方有了深厚的合作基础,不会出现不交货或不付款的情况。
  2)托收,是建立在商业信誉的基础上的一种结算方式,即卖方在交货后,通过托收行向买方当地银行(代收行)托收单据——并指示代收行做D/P(付款交单)或D/A(承兑交单)。
  其优点是:费用低廉,操作简单。
  缺点是:(1)D/P(付款交单)托收情况下,如果市场发生变化,或买方经营不善倒闭,那么进口商就有可能不要货了,出口商就有收不到货款的风险;(2)D/A(承兑交单)托收情况下,除了D/P可能遇到的风险外,如果进口商在提货后于汇票到期时不付款,那么出口商就有款货两空的风险。因此,D/A比D/P
的风险要大得多。所以,托收适合于买卖双方有了深厚的合作基础,不会出现不付款的情况。
  3)信用证,是建立在银行信誉的基础上的、对买卖双方都较为公平的一种结算方式。
  其优点是:只要受益人(出口商)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提交了与信用证的规定表面相符的单据后,开证行将作为第一付款人保证向受益人付款,而不管开证申请人(进口商)情况如何,哪怕是开证申请人经营不善或者倒闭,开证行都要承担对受益人付款的责任;而对于进口商来说,付款的前提一定是出口商按照信用证的规定交了货物,并提交了包括代表货权凭证提单在内的单据,而不必担心付款而得不到货物。
  缺点是费用较高,操作需要有一定水平,否则有可能因为操作者操作不当而造成交单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而被开证行拒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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