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低保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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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3、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

二、城市低保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残疾人低保申请条件

1、未婚、离异或丧偶的成年精神残疾人员和智力残疾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

2、未婚、离异或丧偶的一级和二级成年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人员和综合残疾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

3、其他未婚、离异或丧偶的成年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人员和综合残疾人员,在未就业期间,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

以上人员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不受其原供养人的年龄*。

低保申请流程

一、农村低保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2、村组评议

3、镇、乡*(*事处)审核

4、县(区)民政部门审批

二、城市低保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2、社区初审

3、*事处或镇(乡)审核

4、县(区)民政部门审批

三、残疾人低保申请流程

1、申请

2、填写申请表

3、村(居)委会审核盖章

4、当地乡镇*审核盖章

5、报县残联审核认定盖章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低保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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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低保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城市低保申领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农村低保申领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办理低保所需证件如下:
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人证明: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①在劳动就业年龄(男16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②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③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④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⑤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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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条件\r\n一、农村低保条件\r\n(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r\n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r\n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r\n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r\n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r\n(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r\n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r\n(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r\n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r\n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r\n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r\n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r\n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r\n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r\n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r\n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r\n8、在购买奖券、彩票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r\n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r\n(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r\n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r\n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r\n3、家庭成员有*、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r\n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r\n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r\n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r\n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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