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有什么待遇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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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15:08

(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农村义务兵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0%,城镇义务兵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大学本科每年增发优待金100%(即2倍),大学专科每年增发50%(即1.5倍),进藏(疆)和高原条件兵按现行标准3倍发放(详见经济待遇表)。
(二)退役士兵就业安置
1.一次性退役金。由军队按照4500元×服役年数的标准发放,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比例增发。其中: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2.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第二年的8月底前,由当地*发放,其中,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9000元;士官每多服役一年增发20%,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9000元×[1 (服现役年数-2)×20%]。
3.免费就业培训。退出现役1年内,由县级以上*安置部门免费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4.创业培训补贴。在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根据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情况,享受800—1200元的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
5.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自主创业,依法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的,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6.小额担保贷款。除从事非国家*性行业外,退役士兵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式”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7.税费减免。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除国家*行业外,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收费,限额免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二十一条 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退休方式移交*安置的,由安置地*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根据其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做贡献、专长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确定相应的职务职级。
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以复员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复员费。
第二十二条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
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第二十三条 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15:09

根据当地的标准发放退伍补贴。有些单位退伍可以进到乡镇一级的单位。
1、退伍军人可享受税收优惠*财税[2005]18号文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3号)
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的通知》(财税[2004]93号)
第二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
第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的通知》(财税[2000]84号)
2、其他:*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2条规定:“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
《征兵工作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有相应规定,如《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以服现役。学生依照前款规定应征服现役的,原就读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学校可以酌情减免学费;本人申请调整专业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照顾,妥善解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15:09

退伍军人享有以下待遇。军人保卫国家,退伍后应当享受一定的待遇。具体如下:1、退伍军人能获得一次性退伍补助费;2、退伍军人能享受就业安置待遇;3、退役军人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4、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招聘,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军人;5、退伍军人享有的其他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条_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和地方各级*共同负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15:10

1、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
2、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承租、购买住房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居住农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有困难的,由地方*帮助解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15:10

退伍军人享有以下待遇。军人保卫国家,退伍后应当享受一定的待遇。具体如下:1、退伍军人能获得一次性退伍补助费;2、退伍军人能享受就业安置待遇;3、退役军人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4、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招聘,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军人;5、退伍军人享有的其他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条_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和地方各级*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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