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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一般来说编织袋都是作为产品的包装容器,所以应该作为存货的包装物科目核算。
(一)包装物是指为包装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的材料。 包装物指在生产流通过程中,为包装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并随同它们一起出售、出借或出租给购货方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筐、罐、袋等。用来容纳、保护、搬运、交付和提供商品,其范围从原材料到加工成的商品,从生产者到使用者或消费者 2006年新的会计制度中,将包装物与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编号为:1412
(二)作为“包装物”核算的包装物,又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⑴作为产品一部分的包装物。生产领用时,这些包装物与其他原材料一样从物质上形成产品的实体,从价值上转化为产品的制造成本。因此生产领用时,应做如下分录:
包装物
借:生产成本
贷: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存货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时,下同)
⑵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这部分包装物一般作为企业促销的手段并给顾客提供方便的包装物。因此这类包装物的价值应转化为企业的一项“销售费用”来处理。销售领用时应做如下分录:
借:销售费用
贷: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
⑶随同商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这类包装物与上述包装物一样也是用在产品销售
包装物过程中,只是本包装物向客户单独“计价”收费,因此会计上等同材料销售处理,其形成的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同时作为*的一个纳税项目核算其“销项税额”。因此,收到包装物款项时,应作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结转包装物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
⑷出租出借的包装物。这一类包装物是以“租借”形式向客户提供的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包装物,核算上也有别于以上⑴-⑶类包装物。以出租方式的包装物的核算一般分为押金收取、收取租金、结转成本、退回押金几个环节,其中租金收入作为“ 其他业务收入”处理。以出借方式的包装物不发生收入,仅发生成本,而这种成本会
包装物
计上也一般作为促销费用,以“营业费用”入账,其他核算环节与出租相同。出租出借方式的包装物的业务及分录以下表所示:
业务分录 出租 出借
1、发出包装物并收取押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2、收取包装物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销项税额) (不发生收入)
3、结转包装物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计划成本时)
借:营业费用
贷: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计划成本时)
4、收回包装物并退回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如果公司是专门生产编织袋的厂家,那么编织袋就是公司的产成品,作为存货的产成品科目核算。
热心网友
一、工业企业中用的编织袋是记入包装物,但不排除新会计准则,可以将其记入“周转材料”会计科目;
二、企业购入时(假定已入库,款已付):
借:包装物 24000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4080
贷:银行存款 28080
三、企业领用时,应区分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帐务处理:
(一)生产时包装领用(视同产品组成部分):
借:生产成本 4200
贷:包装物 4200
(二)销售时包装领用,又分为二种情况:
1、随同销售,不单独计价:
借:销售费用 4200
贷:包装物 4200
2、随同销售,单独计价(假定每只编织袋定价2元):
(1)取得出售包装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8190
贷:其他业务收入 7000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1190
(2)期末结转出售包装物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4200
贷:包装物 4200
(三)那么这里当然还有出租、出借等,不再举例。
四、期末结转本年利润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处理,要讲吗?
热心网友
可以计入包装物的。
你的包装物在领用时,直接计入成本里了。
然后,成本结转的时候结转到本年利润了。
热心网友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如果在这里没有得到合适的答案,建议你chinaacc论坛里咨询一下,那里专业的人比较多一些,看看能不能给您一个合适的答案。
热心网友
低值易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