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信息不真实,与多家公司有签订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工资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7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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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7 11:14

只要在你这里上班了一段时间,你就应该支付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7 11:09

1、入职时信息欺瞒属于隐瞒事实,欺骗用人单位。看其岗位是否胜任,如果用人单位觉得其能力不符合之前的用人标准,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但是因为还是付出了劳动不可以不发工资。单位按照过错大小承担责任。理由是员工存在过错,但是单位没有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也存在过错,所以法律后果应该根据双方的过错比例来承担。这个比例在实践中分配通常是,较小过错方承担20%-40%责任,较大过错方承担60%-80%责任。
2、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时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应该认识到行为后果,因此有较大过错,应该承担较大责任。单位审查不严,承担较小责任。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时还是未成年人,因未成年人的识别能力是比较弱的,他就具有较小的责任。单位对未成年人的入职审查不严,就有较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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