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土地登记技术规范第五章 注册登记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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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22:46

无锡市土地登记技术规范第五章 注册登记主要规定了土地登记簿和土地登记卡的组成、土地登记簿的记载内容、土地登记卡的填写方法以及土地归户卡的使用。以下详细解析:

一、土地登记簿与土地登记卡
土地登记簿由土地登记卡、土地登记卡续表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三部分组成。土地登记簿以物的编成为基础,按街道(乡、镇)、街坊(村)及宗地号顺序排列组装,是土地权利归属和内容的依据,需载明土地权利人、权属性质、使用类型、取得时间、使用期限、权利变化、土地坐落、界址、面积、宗地号、用途和取得价格、地上附着物情况,并需加盖*土地登记专用章。

二、土地登记卡填写
土地登记卡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权利人独自拥有或使用一宗地时,只填写土地登记卡及续表;两个以上土地使用权人共同使用一宗地时,填写宗地土地登记卡及续表、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和各土地使用权人土地登记卡及续表。土地登记卡记载内容发生变更、进行初始、变更、注销或其他登记时,在续表上登记。地号、宗地面积变更需更换土地登记卡。

三、土地归户卡
土地归户卡以土地权利人为单位填写。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拥有、使用两宗以上土地的土地权利人,应在同一土地归户卡上填写。归户卡编号为填写顺序号。归户卡的填写方法与土地登记卡对应项目相同。

总结而言,无锡市土地登记技术规范第五章 注册登记对土地登记簿和土地登记卡的组成、记载内容、填写方法以及土地归户卡的使用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土地权利归属与内容的准确记录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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