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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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5 02:03
2022年9月关于对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进行专项配租的公告详见正文。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的通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市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8〕554号)及《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文件精神,为提高精准保障能力,加快解决特殊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现就我区44户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进行专项配租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参加本次专项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房源共10个项目(分别为:首开缇香郡、大方居、怡然世家、珠江东都国际、台湖东亚家园、燕保·马驹桥家园、燕保·梨园家园、新地国际、银河湾东区、台湖光机电公租房项目),房源共计:62套,其中小套型25套,中套型15套,大套型22套。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房源信息表》。
二、配租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获得保障房市级备案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
三、配租排序原则及结果公示
(一)配租排序原则
按照备案日期、申请受理时间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1.备案日期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日期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日期相同的,申请受理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申请受理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日期、配租资格相同的,备案编号小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编号大的家庭排序在后。(例如:GX121700123与GX121700135备案时间相同,GX121700123排序在前,GX121700135排序在后)
(二)配租套型标准
(三)排序结果及公示
我委根据配租排序原则,对通州区44户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按照配租套型分别进行了排序,排序结果公示见:附件二《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选房排序表》。
四、配租程序
(一)选房方案
1.选房时间:
2022年9月23日(星期五)上午9:30-11:00,下午2:30-4:00,共两批,请选房家庭提前20分钟到场。
2.选房地点:
通州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车站路47号)一层大会议室。
3.选房家庭需携带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一份;
(2)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一份;
(3)已婚申请家庭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一份;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一份;
(5)《选房通知单》一份;
(6)《公共租赁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
选房时申请人本人须亲自到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以及第3条规定的材料代办选房手续。《授权委托书》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摁手印。
4.注意事项:
(1)选房家庭须按时到场,在通知选房时间范围内仍未到场,视为迟到,将由排序在后的家庭依次选房。
(2)选房工作全部结束后,如该家庭仍未到场进行选房,视为放弃本次优先选房资格。
(3)选房工作全部结束后,如该家庭到场未进行选房,视为放弃本次优先选房资格(将现场签署《放弃优先配租资格承诺书》)。
(4)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相关规定,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选房时,应当告知该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同一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应当在信息系统对该家庭相关情况予以记录。
(5)正值疫情期间,每个选房家庭需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自觉佩戴好口罩,进入选房现场后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扫码、登记、测温等工作方可进场,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进入选房现场的计放弃选房一次。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原则上每个选房家庭只允许1人进入选房现场,如遇老弱等特殊情况最多可安排一人进行陪护,其余家庭成员请自觉在外等候,选房排队时请严格按照地面“一米线”距离进行排队等候,自觉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请大家严格遵守选房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和维护现场秩序。
(二)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本次配租项目在办理入住手续之前,将由通州区住保中心对选房家庭的资格进行复核。选房家庭应到原申请乡镇、街道住房保障窗口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办理入住手续。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与资格复核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配租。
五、其他
咨询电话:通州区各街乡住保电话
序号街乡咨询电话1新华街道808807822中仓街道695537733北苑街道695588474玉桥街道815801215永顺镇5880196梨园镇605263167宋庄镇695920728潞城镇58102西集镇6157020810张家湾镇8156932011_县镇8055760612台湖镇6153603813永乐店镇8057227014马驹桥镇6050074615于家务乡5097391116通运街道8051800717杨庄街道8081236518文景街道8057919119九棵树街道6052676320临河里街道8081103921潞邑街道58801922潞源街道53830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附件一:通州区具有保障房资格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大病、重残轮候家庭专项配租房源信息表
附件二:通州区具有保障房备案资格的家庭公开配租选房排序表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