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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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9:26
国家奖学金、省奖学金、本科生校长奖学金 (十佳大学生)、五好学生、优秀学生、单项奖和学生工作先进 单位、先进班集体每年 10 月份组织评选;优秀毕业生每年3月份组织评选;毕业班的评优工作 5 月份评选。
思想品德端正,积极进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居班级前50%,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居班级前40%,所修课程(含选修课)成绩须在及格以上。
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素质拓展及其他各项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体测成绩符合要求。对获省级以上奖励,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有突出的获奖成果、优秀论文,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优先考虑推荐评选。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动员师生积极参与,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按照分配的评选名额确定名单。
学院副作为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负责,具体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保证评奖评优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