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9:4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3:45
不是的。
企业在支付给个人劳务报酬的时候,预扣对方个人所得税税额时,不是直接按照预扣税率20%来计算。
举个例子
某公司的空调、电脑、电梯同时约好罢工了,请了维修师傅老张来维修,需要支付10万元(不含)的维修费,那么这里应该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就是:
100000*(1-20%)*40%-7000=25000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3:46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800元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20%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3:42
企业在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时,支金额在4000元以下的,预扣800元,支付金额在4000元以上的,按照20%的预扣率计算预扣金额。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3:42
个人所得税是全年综合累进税率,所以发薪计税都是预扣,不是最终的结果,次年年初多退少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3:44
企业给个人的劳务报酬肯定是超过个税起征点的部分,扣除20%的个人所得税,这一部分应该多退少补的,应该超过税率,按照税率的部分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