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原则历史由来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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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7 17:40

现代法治概念起源于西方,追溯至古希腊,古希腊人将尊重法律与自由视为实现和谐城邦生活的两大*准则,主张自由即人仅受法律约束。毕达格拉斯最早提出“人治不如法治”的观念,亚里士多德在《*学》中明确指出法律是文明生活不可或缺的条件,法治应包含服从法律与法律本身良好的制定两层含义,强调法治优于人治。

罗马人法治观源于希腊文明,罗马法成为罗马人的象征。西塞罗曾言:“我们是法律的仆人,以便我们可以获得自由”,此言流传千古。近代法治理论由英国哈林顿、洛克、戴雪,法国卢梭、孟德斯鸠,德国康德、黑格尔,美国潘恩、杰弗逊等人共同丰富发展。洛克、卢梭、孟德斯鸠等人从自然法角度,明示或隐含地谈及法治。戴雪则系统地提出法治三原则,对反对封建特权、保护公民权利与自由具有重要意义,对西方乃至非西方国家的法治理论与实践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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