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0:1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11:51
《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机关应当及时将鉴定意见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机关审查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
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决定进行重新鉴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11:53
对于原告在派出所出具的伤势鉴定书有异议,可以随时提出重新鉴定,时间没有具体要求,现在就可以申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11:46
对被害人的伤势鉴定是否规定在哪级机关?是发案地机关?还是被害人户籍所在地机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11:52
可以聘请律师介入了解情况申请鉴定。
纵横法律网 杨艳国律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11:50
对县市级出具的伤残鉴定书,只要有一方存在异议。当事人可以向承办人申请要求上级鉴定机构、从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