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01 21:0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1、未按刑事判决缴纳罚金的,可以强制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
2、刑事判决所确定的罚金必须缴纳,拒不缴纳的,由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局立案执行。执行局立案执行时,可以强制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也可以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车辆等财产。
《最高关于刑事裁决执行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 由人民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刑事审判部门应当及时移送立案部门审查立案。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一、附加刑是要执行的,如果发现罚金没有交而且你方有可处理的财产的,那么是可以强制执行的。个人建议,能偿还的话还是尽快吧,否则到时候强制处理了就更麻烦了。
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常理,要求会!实际不会,不信,你小存几块钱进去试一下。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这个你最好还是交掉吧,你应该了解跟你打交道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