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1-05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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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12:27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申请结婚登记时必须亲自到场,并且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户口簿,以证明其身份和婚姻状况。
如果当事人仅持有身份证而没有户口本,理论上不能直接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如果户口簿毁损或遗失,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到户籍地的派出所申请开具户籍证明。携带该户籍证明,当事人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
通过上述法律流程,即使没有户口本,持有有效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的当事人仍能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建议当事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顺利进行婚姻登记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