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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进行约定。
第一条:租赁标的
甲方提供号楼商业门脸,总面积平方米,供乙方用作商业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年月日持续至年月日,总计年。
第三条:租赁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每月元,需提前一年支付全年租金元人民币,以及押金元。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并在合同终止时退还押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需自行承担水费、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等费用。
第五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乙方不得擅自改造房屋设施,对房屋造成的损坏需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六条: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双方可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或违反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安全责任
乙方需自行承担租赁期间的安全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需赔偿乙方损失;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支付滞纳金;若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损坏房屋结构或从事违法活动,需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如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房屋所在地*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合同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