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1-28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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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7分钟前
鉴定为轻伤一级,刑事拘留十天后放出来了,说明证据还不充分,不批捕逮捕,所以人就放出来了,这种情况依法是可以的。
但是,放出来不等于就没事了,期间,办案单位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然后在一年内移送审查起诉。
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 人民对于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机关。
第八十九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