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1-30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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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3分钟前
一、你是北京的户口,在上海是可以交社保的;
二、在北京以前交的社保,暂时封存,等以后从上海回北京,再把上海的社保转回北京,与之前交的合并,就可以了;(操作程序可以咨询单位的人事部门)
三、你的档案,是否在北京的人才那边保管?如上海单位没有特别需要,就不要把档案转到上海来,因为以后你还是要回北京的,到时,北京人才会不肯接收你的档案了,很是麻烦,已在网上看到过几个案例了,且我也碰到过这种情况。
四、以下是关于外来人员在上海交社保的。
如果你是外地城镇户籍,单位应该从2009年7月1日开始为你缴纳上海城镇职工社保,已经和是否有居住证没有关系了。下面是原文:
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
沪人社养发[2009]22号
市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有关用人单位:
经市同意,现就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与属于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具有外省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与属于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省市非城镇户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单位需要的其他专门技术人员等。
三、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同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四、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以及享有的待遇,按照本市现有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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