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1:1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21:17
向立案庭递交诉状。
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七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如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服的,可于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需在十五日内进行答辩。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执行。排期开庭,提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及承办人。公开审理案件需提前三日公告。
开庭审理时,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权利义务。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陈述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利义务,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出示证据材料,双方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阶段,各方对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论证。法庭调解,若在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签收生效。当事人自动履行调解书,或申请执行。若调解不成,合议庭作出裁决。
判决或裁定送达后,当事人对判决或裁定不服,可在十五日内向上级提出上诉。上诉时,向承办人递交上诉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对方十五日内答辩。
二审审查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后,裁定直接裁决或判决。公开审理的案件需提前三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阶段,陈述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利义务,证人作证,出示证据材料,双方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对争议进行辩驳论证。若在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制作调解书,双方签收生效。未达成协议,合议庭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
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申请执行。如不服判决,可向上级提出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