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6:4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7:52
你同事涉嫌诈骗罪。
依据: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也就是说,2000块就能判刑了。你同事虚构招生6个的事实,骗取4万块钱,已经构成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7:53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7:55
去起诉。侵权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7:55
你的培训学校什么性质?民办还是国立? 是大学还是技术学院?
如果你的学校属于民办或者国立的大学或技术学院,你的做法本身就已经违法,民办学校采取支付生源组织费的形式组织生源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罚款。受过处罚的民办学校,第二年仍采取支付生源组织费的形式组织生源的,由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处以5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招生。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8:00
诈骗罪?感觉不像。到下面招生的人有几个是说的实话,如果他被判刑了你敢保证他不反咬你一口,说你诈骗学生?商量商量让他请个客或平分比较好。诈骗也是诈的公司,何况你还要举证,你有证据?你敢拿吗?息事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