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6:51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1:48
提问者说:盗窃者盗窃财物在在50元以下,我认为属于金额较少。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第二项,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如果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
参与盗窃是第一次,不会受到治安处罚。
【4】但是未成年人在*门做了笔录,按了红手印,*门是有案底的。
【5】*门会责令监护人好好管教未成年人,赔偿被盗人的损失。
【6】如果参与盗窃人不是第一次参与,
要受到10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并且包赔被盗者的损失。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1:48
年满16周岁就已经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了,只是未成年人量刑可以有所考虑。虽然盗窃50元没有达到起刑点,但是入市盗窃属于特殊情节,及时数额不够,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盗窃罪不再以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为唯一构成要件,只要是入户盗窃,不管有没有偷得财物,都已触犯刑法,构成“入户盗窃”,涉嫌盗窃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望楼主采纳,祝你生活愉快。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1:49
不判,现在盗窃起点都高于两千,不过如数次较多也可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