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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这是不合理的,按照交易流程是可以开票的。
规定如下: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2.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
5.开具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和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领购簿和;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热心网友
数字有上限无下限
热心网友
20元可以开具的,商品销售无论金额大小都可以开具,不给开具可以项税务局进行投诉。
热心网友
不合理,可以20元就开,对于这种不满多少金额不开的行为您可以直接电话给税务局进行投诉。